中共台安县纪委文件
台纪发[2009]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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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领导责任、严肃工作纪律
确保全县社会稳定的通知
各镇场党委、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党组、党委,各镇人民政府、农林牧场、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了做好建国60周年期间的信访工作,维护全县社会稳定,根据省、市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任务目标,确保“五不发生”
做好从现在起到建国60周年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是当前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各镇(场)区、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工作任务,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全县实现“五不发生”的目标,即不发生有影响的政治事件、不发生有影响的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进京上访事件、不发生暴力破坏事件、不发生恶性生产、灾害事件。重点抓好问题排查。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严细排查,保证不留死角;抓好研究部署。各单位“一把手”要对本辖区内的信访稳定工作情况了如指掌亲自研究、亲自部署;抓好预案制定。各单位、各部门要立即着手制定各类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做到组织健全、责任到位,分工明确,措施具体,坚决把矛盾化解在内部、把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逐级落实责任,实行“一票否决”
对这一时期的信访稳定工作,要划分责任区、建立责任制、落实责任人、签订责任状。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要层层落实包保责任制,逐级分解,落实到人,严防由于责任不明,互相推诿扯皮,贻误工作时机的现象发生。要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并把考核情况作为今后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因工作不力,出现问题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三、严格责任追究,严肃工作纪律
这一时期信访稳定工作出现下列问题之一的,要实行责任追究,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发生有影响的政治事件,有影响的重大群体性事件,进京上访事件,暴力破坏事件,恶性生产、灾害事件的;
2、稳定工作责任不清、推诿扯皮、躲避矛盾,接待上访敷衍塞责、上交矛盾,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激化矛盾,造成越级访或群体性事件的;
3、因矛盾隐患排查不细,稳控防范措施不利,上报信息不及时而贻误工作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
4、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应当解决且能够解决而没有及时解决,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不良影响的;
5、对突发事件没有应急预案,准备工作不充分,指挥不灵,动作迟缓,造成工作被动,事态扩大,引发严重后果的;
6、重点案件包保不实,包保人员擅离职守,疏于防范,造成包保对象进京上访、集体越级上访或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
7、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事项和信访信息,瞒报、漏报、谎报、缓报或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8、出现越级上访或群体性事件,未按规定或有关部门通知要求及时到场劝返或疏导处置不力,导致上访群众长时间滞留,冲击党政机关、拥堵交通,干扰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扰乱社会治安的;
9、关系国计民生的要害部门因工作不力或侵害群众利益,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后果的;
10、发生影响社会稳定和安全的其他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
县纪委、监察局要对这一时期全县信访稳定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中共台安县纪委
台安县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