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台安县纪委文件
台纪发[2010]25号
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 操办敛财的规定 各镇场党委、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党组、党委,各镇人民政府、农林牧场、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2010年高考已经结束,为严禁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操办敛财,促进党风和社会风气的稳定好转,县纪委、监察局重申五项纪律规定: 1、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举办“升学宴”敛财; 2、严禁收受亲属以外人员的礼金、礼品; 3、严禁将庆贺宴请范围扩大到亲属以外人员; 4、严禁参加亲属以外人员子女的升学宴请及送礼金、礼品; 5、严禁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外出旅游。 县纪委、监察局将就此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全县各级党政组织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把治理“升学宴”作为贯彻《廉政准则》的重要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单位要对有子女升学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登记造册,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廉政谈话,明确纪律要求。县纪委、监察局将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监督检查,对不遵守规定、顶风违纪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单位相关领导的责任。 县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4890565 4890575 4890595 中共台安县纪委 台安县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