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文件
台教创先组办发[2010]5号
关于建立创先争优活动宣传信息通报制度的通知
各镇场区中心学校、局直各单位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全县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宣传报道工作情况,更好地推进我县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宣传报道工作,根据市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关于建立创先争优活动宣传信息通报制度的通知》(鞍教创先组办发[2010]5号)精神,县教育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建立宣传信息通报制度。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的基本要求
宣传信息通报采取随报、周报、月报制度相结合的方式。各镇场区中心学校、局直各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动态信息采用随报制度,及时报送;每周报送一次宣传工作情况;每月报送当月宣传工作综合情况。
二、报送的主要内容
报送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省、市、县主要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站对本地区、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宣传报道情况(包括评论、言论、消息、通讯、综述等刊发、播出的时间、标题、专题栏目名称和主要内容等);本地区、本
附件:关于建立创先争优活动宣传信息通报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