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文件
台教创先组办发[2010]4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开承诺工作的通知
各镇场区中心学校、局直各单位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按照县创先争优活动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开承诺工作的有关要求,全县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及广大党员要在对照“五带头”要求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个人在组织生活会上初步提出承诺的基础上,于9月10日前,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实施承诺的具体打算,认真填写《党组织公开承诺书》和《党员公开承诺书》,同时利用板报橱窗、文件印发、校园网络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公布,作出公开具体承诺。公开承诺要按照“五个好”、“五个强”、“五带头”的基本要求,注重体现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要立足学校党组织职责任务和党员岗位实际,以正在干的事情为中心,切实提高公开承诺的针对性、实效性。要从解决广大师生员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作出承诺,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师生员工得到更多的实惠。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防止形式主义,确保兑现承诺,取信于民。公布的每个党员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要力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开承诺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