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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安县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有关规定和考务工作安排意见

2015年11月20日 16:11:47 访问量:14737

    一、指导思想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要坚持全面发展与减轻负担相统一的原则,坚持方向性与科学性相一致的原则,坚持分数评价与等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基础要求和选拔功能相统一的原则。要有利于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有效推进和深化,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促进学生个性和潜能的发展,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毕业升学考试

2015年我县毕业和升学考试两考合一,实行学业考试。

    1、命题原则

试题的命制应严格按照学科课程标准的要求,体现新课程理念。考试内容要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相联系,重视考查学生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发展水平。要适当控制题量,杜绝偏题怪题。要严格控制试题的难度,易、中、难题的比例掌握在70%20%10%左右。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实验性试题分数不少于20%

    为提高学生的汉字书写能力,在语文试卷中设置考查汉字书写能力的试题,分值为2-5分。

2、考试的科目

初三年级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健康,初二年级的地理、生物为毕业升学考试科目。

英语听力口语,物理、化学实验为毕业升学考查科目。

3、考试的组织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合堂)、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堂)、地理与生物(合堂)考试由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实施。

英语听力口语,物理、化学实验考查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市教育局印制了思想品德、历史、地理和生物学科的复习提纲,考试内容在复习提纲中抽取。根据三年过渡期原则,2016年毕业升学考试时将不再印发复习提纲。

体育健康按照现行规定与办法执行。

4、考试时间

628

上午: 语文            8:3011:00150分钟)

下午: 物理与化学     13:3016:00150分钟)

629

上午: 数学            8:3010:30120分钟)

下午: 英语           13:3015:10100分钟)

           思想品德与历史 16:0017:40100分钟)

630

上午:地理与生物      8:3010:10100分钟)

5考场安排

2015年我县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所有考场均设在县城内,考场编排原则实行全员混编,由市招考办用计算机统一随机编排。考生在考场的座次,由市招考办统一编排。

6、成绩设定

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20分、物理与化学200分(物理120分、化学80分)、思想品德与历史各100分(其成绩各按30%计入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成绩)、地理与生物各100分(其成绩各按30%计入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成绩)。

    外地回流生和因病未能参加2014年地理、生物考试的初三毕业生可参加本年度的地理与生物考试,其成绩各按30%计入今年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成绩。

英语听力口语,物理、化学实验考查成绩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代表优、良、及格、不及格。

体育健康总分60分,其中集中考试30分。具体体育成绩按照现行规定与办法执行。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分为800分。

7、评卷                                         评卷工作由市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行网上阅卷。各学科评分标准由命题组统一制定,确保评卷公平、公正、科学、高效。

三、招生录取

1、招生计划

沈阳经济区内优质普通高中招生14人。台安高中计划招收统招公费生750人(含体育特长生6人)。台安二高中招收统招公费生500人(含特长生120人:其中音乐特长生30人、体育特长生30人、美术特长生60人)。

2、志愿设置与填报

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志向、爱好和成绩填报志愿,往届生不允许填报省示范性高中和师范类学校志愿,只能填报一般高中和非师范类五年制高职学校志愿。志愿设置分五个批次。

提前录取批次:沈阳经济区优质普通高中跨市招生2个志愿。

第一批次:台安高中志愿。

第二批次:台安二高中志愿。

第三批次:师范类学校志愿。

第四批次:非师范类五年制高职学校志愿。

1)报考沈阳经济区内优质普通高中的考生可兼报台安高中、台安二高中、非师范类五年制高职学校。

2)第一志愿报考台安高中的考生,允许兼报台安二高中、非师范类五年制高职学校。

3)第一志愿报考台安二高中的考生,可兼报非师范类五年制高职学校。

4)第一志愿报考师范类学校的考生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791日后出生),该类考生可同时兼报非师范类五年制高职学校。

5)第一志愿报考非师范类五年制高职学校的考生不得兼报其他类别学校。

3、志愿填报时间及要求

    填报时间为201561819日,20日各校通过邮箱将志愿库上报到县招考办。一旦上报,不允许做任何改动。22日上午8:00到县招考办领取志愿表并于17:00前交回招考办。

4、录取

录取原则:

1)依据市教育局文件精神,沈阳经济区内优质普通高中招生由市教育局录取,台安高中和台安二高中招生由县教育局统一录取。各校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前录取及私自录取学生。

2)高中录取严格按照考生考试成绩和报考志愿顺序,按沈阳经济区内优质普通高中、台安高中(先竞争后指标到校)、台安二高中的录取顺序,由高分到低分实行依次录取,没有志愿一律不录取。

3)台安高中招生总数750人,录取执行85%指标到校的办法,即全县竞争112人,体育特长生6人(全县统一录取),指标到校632人。632个到校指标全部以今年的有效报名人数为基数分配,往届生不计算为该校报名人数,指标到校执行最低分数限制条件。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物理与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地理与生物、理化实验操作、英语听力口语、体育科目考试、考查任意一科不参加者不计算为有效报名人数。

4)各初中的择校生、借读生均不享受指标到校待遇,如果发现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领导和个人责任。

5)被台安高中录取的考生,未经县教育局批准,不得到其他学校借读。各校的学生档案要按《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严格控制,未经县教育局批准,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擅自提取或接收学生档案。凡学校擅自招生,市、县教育局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学生不予注册学籍,不核发毕业证。

6)被高中录取的新生一律凭《鞍山市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志愿表》入学,并将该表装入高中生学籍档案,高考报名时不可缺少。学生到校一个月内,各校应整理好档案,建立电子学籍,市、县教育局进行专项检查。

7)五年制师范类学校录取在高中录取结束后进行,填报普通高中志愿不得兼报五年制师范类志愿。2个志愿为有序志愿,先按照第一志愿考生的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再按照第二志愿考生的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8)非师范类五年制高职学校录取办法见《2015年辽宁省初中起点非师范类五年制高职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9)普通中专学校实行注册招生的办法,考生个人到所报考的中专学校填报志愿,办理录取手续。

10)各校招生不得扰乱初级中学教学秩序,不得出现不负责任乱发招生广告、随意许诺招生优惠政策等现象,如有此类事情发生各初中要及时报教育局。

高中录取工作分为三段:

第一段为沈阳经济区优质普通高中录取。2个志愿为有序志愿,先按照第一志愿考生的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再按照第二志愿考生的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第二段为台安高中录取。先录台安高中竞争计划,再按照各校分得的台安高中指标数录取指标到校计划。

第三段为台安二高中录取。实行志愿优先,兼顾分数的方式录取。

5、加分政策

继续执行国家、省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教育优待政策。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降20分录取,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免交学费、杂费,并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助学政策。援藏干部(援藏期间)子女、援疆干部(援疆期间)子女、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胞子女报考普通高中降10分录取。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军人子女、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政策。严格掌握加分政策,所有享受照顾性加分政策的考生都要列入招生计划并公示。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只能享受一种加分政策。

    四、有关政策规定

 1、严格执行省示范性高中指标到校政策,将省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总额度(不含各类特招生)的85%按初中学校报考人数比例整体分配到初中学校。

按《鞍山市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精神,“省示范性高中指标到校设置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分的70%560分)。”台安高中指标到校录取原则上执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分的70%560分的标准,如按560分录取未达到该校到校指标总数85%的,可降分录取到该校到校指标总数的85%,剩余15%的指标全县统一横调使用。

为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育公平,从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时起,台安高中招生计划(不含各类特招生)100%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2、在所在学校连续就读且学籍满两年以上的考生享受省示范性高中指标到校政策。考生是否享受指标到校政策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审核,县教育局备案。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县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我县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3、往届生及同等学历以上程度考生不允许报考沈阳经济区内优质普通高中、台安高中和师范类学校。如有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42015年继续开展沈阳经济区优质普通高中跨市招生工作,具有我县户口且在所在初中连续就读两年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5、春蕾生招生30人(报名办法按《2015年鞍山市春蕾生(班)招生实施方案》执行,联系电话:4823638)。

6、没有县招考委、县教育局批准,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准为其他学校提供生源,同时,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中考信息管理,严禁对中考“状元”和中考成绩的任何宣传及考生信息的对外泄露,坚决制止对中考成绩的各种炒作、严禁以中考成绩评价学校和教师。否则一经发现,追究领导和当事人责任。

7、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借机乱编、乱印、乱订、乱发复习资料,不得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违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8、被台安高中、台安二高中录取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本人亲自到录取学校报到,未能亲自到录取学校报到或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将不予注册学籍。由于国家对学籍实行电子信息化管理,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在开学前办理好第二代身份证,否则无法建立学籍。

五、加强领导  落实责任

1、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招生考试的考务工作,负责报名、志愿填报、考试、建档、应往届及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考生资格审查和台安高中、二高中录取等工作。

2、各镇场街道中心学校和各初中领导要高度重视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县教育局关于《台安县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有关规定和考务工作安排意见》的各项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加强监督和检查,加大力度,广泛进行宣传。让考生、考生家长、社会更加了解和掌握招生考试有关政策和规定。

3、各初中都要成立招生考试领导小组,一把手校长要担任组长,同时要选派政策观念强、坚持原则、工作认真、业务素质高的同志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4、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对考生、考生家长及全体教育工作者进行以“遵纪为荣,违纪为耻”的诚信教育。坚决杜绝教职员工进行或参与营私舞弊活动,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5、参加招生考试的所有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要回避招生考试工作。

 

 

 

 

二○一五年六月十六日

编辑:孙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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