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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台安县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规定》的通知

2015年11月20日 16:10:14 访问量:14563

 

  

台教局字[2015]32

各镇场街道中心学校、各初中:

为做好我县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确保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鞍山市招考委关于印发鞍山市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规定》([2015]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台安县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规定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台安县教育局

                          年五月

 

 

抄报: 市招考委、市教育局、 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

       县政协办梁小鹰副县长

抄送 县新闻中心

 

台安县2015年初中毕业

升学考试报名工作规定

 

为做好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确保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鞍山市招考委关于印发鞍山市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规定》([2015]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台安县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一、报名

按照鞍山市招考委发20157号文件精神,今年我县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工作实行先报名后报志愿的办法。

(一)报名条件

具有台安县正式户口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历(力)以上文化程度的考生均可报名。本人户口在外县(市)、区的考生具有县务工证明和县城住证且学籍在县内的方可报名。应届初中毕业生之外的各类学校在校生不允许报考。初二考生的学籍、户籍按初三考生的标准执行。

报名办法

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在学籍(或原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往届生不计算为毕业学校的报名人数,同等学历(力)以上文化程度考生持毕业证(或证明)和《户口本》到县招考办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名日期

初三、初二报名工作同时进行,5月15日——5月17校内组织报名、审核、公示、录入信息,5月18——5月19以学校为单位到县招考办报名,5月20——21日为统一照相时间。

(四)报名要求

(1)考生必须持《户口本》及相关材料、证件报名。

(2)考生如实填写报考所需的各种表格。

3)农村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不交纳报名考试费,其他考生报名时交纳报名考试费45元/生。

    (4)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内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5外地回流生和因病及其他原因未能参加2014年地理、生物考试的初三毕业生可参加本年度的地理与生物考试

(五)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由考生所在学校和县教育局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其报考和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1)考生学籍审查

考生的学籍审查由考生所在学校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教育科进行再次审核认定。

   (2)考生户籍审查

考生的户籍审查由考生所在学校进行初审,初审后将户口本报县招考办进行身份审核认定,认定结果由县招考办留存备查。

二、志愿填报工作在六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和相关规定另行通知。

 

一五年五月十

编辑:孙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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