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肃纪律,依法治教,教育广大教育工作者遵纪守法,加大从严治教的力度,推动我县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深入开展,促进我县教育改革和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再塑台安教育的良好形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李惠,女,汉族,1984年10月出生,本科文化,2008年2月参加工作,非党,2017年9月任台安县黄沙坨镇初级中学九年级七班、八班化学教师。
经查,李惠于
综上,李惠身为人民教师,违反廉洁纪律,视上级和县教育局关于严禁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规定于不顾,参与他人开办的课后辅导班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联合发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2012第18号令)第十八条第七款和中共鞍山市委组织部、鞍山市教育局、鞍山市监察局、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的《中小学校和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处理办法(试行)》(鞍教发[2017]200号)第四条第二款之规定,经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给予李惠开除公职处分,撤销其教师资格。
台安县黄沙坨镇初级中学校长董志强同志、支部书记石海清同志对李惠乱补课一事负重要领导责任,经教育局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董志强同志和石海清同志全系统通报批评。
台安县黄沙坨镇中心学校对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行为监管不力,经教育局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黄沙坨镇中心学校全系统通报。
希望各单位从中吸取教训,进一步提高校长的管理能力和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水平,不断加强对教师的管理力度,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积极贡献。
台安县教育局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