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教发[2016] 201号
鞍山市教育局关于下放学前教育
自学考试助学和其他文化教育审批管理权限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开发区管委会文卫体教局(教育办):
根据《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鞍政发﹝2016﹞53号)精神,即日起市教育局将举办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其他文化教育的教育机构(短期培训机构)的审批权限下放给你们。
学前教育和短期培训机构审批权限下放是市政府为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优化营商环境作出的重要决策,也是一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规范难度大的工作,望你们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机构和专门人员,制订具体审批、管理办法,确保全部内容权限下放到位,后续监管到位、服务保障到位,促进鞍山民办教育健康稳定发展。
鞍山市教育局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