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4日开始,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历时7天,对校园消防安全、教学设施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 “三防”建设、学生宿舍、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教育教学工作落实情况、隐患整改情况等九个方面进行了全面排查。
一、工作成绩:
1、领导重视,认真做好自检自查工作。在这次学期初安全工作检查中,我们仍然能感到各学校领导能够高度重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各学校都能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且责任分工明确,能够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并且在开学初各校校长都能带领相关人员对本校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的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各校也都及时安排上好开学安全教育第一课,使广大师生在开学初就形成良好的安全意识。
2、宣传到位,上好安全教育教学课程。在检查中我们也看到各学校都能利用宣传图版、板报、班报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从这次检查中了解到各学校都把安全课纳入到教育教学课程中,并由班主任或专职教师授课,而且教材按年级分段教学。
3、积极加大整改力度。各学校对教育局在2012年学校安全工作量化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在开学初都能认真地整改(也就是整改通知书中),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对于能自行整改的隐患已做了认真整改,对于不能独立整改的问题已整理上报教育局。教育局在检查结束后,也将需要相关部门解决的安全隐患上报给了县政府,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目前正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针对教育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排查发现,全县各类学校现存各类隐患41项,其中消防安全隐患存在17项,学生交通安全存在隐患4项(不含周边设施),饮食卫生存在隐患2项,(不含校外流动售卖点),其它隐患9项。从检查到目前为止,各校已整改19项,需整改的安全隐患21项,其中需待天气回暖后整改的有11项,不能独立完成整改,需相关部门协助整改的隐患存在7项,交通安全设施有3项。存在的安全隐患主要体现在以下二个方面:
一是学生在交通安全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学生上下学所乘车辆仍然有超员车和不合格车辆;部分坐落在主要交通干道的学校周边缺少安全指示标志、斑马线或减速带。天气回暖后一些路途偏远的学生虽不够骑电动摩托车年纪但执意骑电动车上下学(《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车和残疾人员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学校多次与家长沟,并签订责任书,晓之利害,但家长仍然让孩子骑车上下学,此现象新台镇比较突出。
二是学生饮食卫生安全得不到保证。部分学校周边流动摊点屡尽不止,售卖食物来源无证明,学校周边商店有的偷售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商品如违禁刀具,有的搞非经营项目,如抓奖、设赌币机。
三、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派出所已尽最大努力去解决,但还是无法从根源上彻底解决。为了发挥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协调作用,根除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教育局在对全县中小学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后,将排查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报告,上报给县政府,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目前正在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针对教育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
今后我们仍然在工作中继续本着,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查处力度,在行动上坚持经常抓,经常查,力争抓到位,查到底,确保广大中小学生快乐健康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