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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验收实施方案

2010年05月28日 05:49:27 来源:台安县教育局 教育信息中心 访问量:10160

各镇场区中心学校、中学、局直各学校:

今年是全国“五五”普法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也是总结检查验收年。2006年以来,县教育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确领导和监督下,在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教育系统扎实开展了“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教(校)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显著成效。为进一步推进“五五”普法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认真做好“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总结、检查验收和评比表彰,制定县教育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检查验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检查验收台安县各学校 “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县教育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智力支撑,推进法治台安建设进程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结验收主要内容

(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

(二)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

(三)《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宣传情况;

(四)单位领导班子、教职员工和学生学法用法情况;

(五)“法律进学校”、“法律进单位”活动开展情况;

(六)围绕教育教学中心工作,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

(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各项制度、措施、档案、硬件(包括办公条件、人员配备、教材发行、经费保障等)建设情况;

(八)普法依法治理主要成效和创新经验。

三、总结验收的方法与步骤

(一)主要方法

根据实际情况,教育局组织检查验收工作专班分组到各镇场区中心学校、中学、局直各学校,检查验收。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实地考察、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组织评估和综合测评、意见反馈等方法进行检查验收。

(二)基本步骤

总结验收的实施工作从20104月份开始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学校单位自查阶段(4月上旬)。

各学校各单位要对照总结验收标准进行自查,认真总结本单位“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进行整改,各学校各单位要在41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向县教育局政策法规科报送自查报告和提出验收申请。同时成立迎检工作小组,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为市教育局检查验收阶段(410日至30日)。县教育局将组成若干个检查组,各镇场区中心学校、中学、局直各学校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第三阶段为迎检阶段(5月份)。在总结县教育系统检查验收工作的同时,迎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组织的检查验收。

第四阶段为省检查阶段(6月),县教育系统各学校做好迎接省检查组的检查工作。

第五阶段迎接国家考核验收阶段。各学校单位在检查、总结、评比的基础上,于9月份前,做好迎接国家“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总结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学校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总结验收工作的领导。把总结验收工作列入学校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确定专人,明确责任。要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注重实效。

    ()严格标准,事实求是。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要求,对照检查验收标准,各学校各单位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逐项自查,抓好落实。同时,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要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保质保量完成总结验收的各项任务。

    ()查漏补缺,奖惩兑现。要结合检查验收,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一次认真回顾,查找出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解决存在问题,确保“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要以此为契机,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落实,变软指标为硬任务,扎扎实实把总结验收作为一个推动工作、不断促进的过程,一个广泛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过程,一个宣传法制建设成就的过程。要培育和发现先进典型,善于总结先进经验和一些好的作法,为省、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表彰作好准备。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要责成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能部门的同志说明情况原因,并组织集中补训,经整改补学仍不合格的单位,要进行通报。

附:1台安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标准(学校)

 

 

 

 

 

 

 

附件1

台安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检查验收指导标准

考核

项目

分值

考核内容及标准

自查

评分

考核

评分

一、

组织领导

10

1.成立“五五”普法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2分)

2.将普法依法治校工作纳入学校年度责任目标管理、综合治理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2分)

3.制订 “五五”普法和依法治校规划、“法律进学校”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日常工作有安排;(2分)

4“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资料齐全、制度完善、档案规范;(2分)

5.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研究学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并及时报送和宣传本单位工作;(2分)

 

 

二、

基础工作

15

6.召开了本单位的“五五”普法动员大会(3分)

7建立健全学校法律顾问制度,有专兼职的法制宣传教育骨干队伍,并按要求参加了市依法治市办公室或上级部门组织的普法培训;(3分)

8.建立了与普法依法治校工作相关的工作制度;(3分)

9.订购或编印了法制宣传教育教材、资料;(3分)

10.普法教育经费列入单位行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3分)

 

 

三、

普法教育

25

11.学校领导带头学法用法,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50学时,学法笔记不少于5000字;每年至少举办1-2次法制讲座;(3分)

12.对学校教职工法制培训进行统一部署,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30学时,学法笔记不少于3000字;(3分)

13.积极组织教职工参加全省组织的“五五”普法知识测试,参考率、合格率达到95%以上;(3分)

14.制定领导班子学法用法工作意见或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讲座、考试、考核制度。(3分)

15.把法制教育作为教师培训提高、进修的重要课程和考核内容;(2分)

16.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制定有相关实施方案,落实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计划、课时、教材、师资,三年级以上学生每年学法时间达到30学时,做好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培训工作;(5分)

17.积极参加“12.4”法制宣传日等重大普法活动;(2分)

18.积极通过网络、媒体、法律知识竞赛、咨询会、文艺晚会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普法形式创新;(2分)

19. 及时反馈信息。学校领导干部保证每年至少一篇法制调研文章,教职工每年有一篇学法体会;(2分)

 

 

四、

依法治理

35

20.制定依法治校工作章程;(3分)

21. 学校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健全,且内容合法、工正、公开并得到有效执行;(4分)

22.依法实施办学活动,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教育教学质量良好;(4分)

23.民主管理机制健全,实行校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监督手段完备,措施得力;(4分)

24.依法维护学生受教育权,尊重学生的人格及其他权利,学生合法权利得到有效维护;(4分)

25.依法健全校内管理体制,学校党政机构和学术组织的职责明确,发挥了相应的作用;(4分)

26.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未发生重大治安责任事故;(4分)

27.建立健全了家长来信来访制度,家长检举申诉渠道畅通;(4分)

28.按照规定向学生收取费用,无乱收费现象;(4分)

 

 

五、

普法成效

15

29.校级领导干部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能做到依法治教,教职工无不良反映,领导班子廉洁自律,遵纪守法;(5分)

30.教职工法律素质明显提高,能依法维护自身权利并自觉履行法定义务;(5分)

31.依法保障教育教学管理秩序,有良好的校风,学校干部、教师、学生物重大违纪和犯罪行为发生。(5分)

 

 

注:1.以上标准总分100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创新、有经验,受市、省级肯定推广的加1-5分,得分在80分以上的单位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合格单位,60-79分为基本合格单位,60分以下为不合格单位。

 

 

台安县教育局

201042

编辑:孙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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