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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安县推进“双高普九”迎检工作安排意见

2010年09月17日 08:25:49 来源:台安县教育局 教育信息中心 访问量:10634

 

    按照市政府及市教育局“双高普九”总体规划部署和县政府及县教育局实施计划安排,我县将于2010年全面完成“双高普九”工作任务,申请省政府检查验收。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通过省教育督导团检查验收,对全县中小学推进迎检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按照《辽宁省普及义务教育“双高水平”评估验收细则》要求的标准,以推进教育管理不断加强、普及程度不断提高,教育投入全面到位、薄弱学校全面消除,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质量、办学条件、师资水平、学校管理和信息化建设都能达标并均衡发展为目标,坚持“硬件达标、软件从严”的原则,严格对照检查“双高普九”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全面检验学校建设管理和质量提升的水平。举全县之力,狠抓薄弱环节,全力打好“双高普九”攻坚战,倒排工作进程表,力争于今年顺利通过省政府验收。

    二、任务安排及责任落实

    (一)复核阶段(现在至425前)

    1、进一步健全“双高普九”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设专职校长具体分管,各职能处室、各专用室等设专职教师专管人员具体负责,按照省“验收标准”逐条逐项落实到人。(责任人:局直中小学、镇场区中心校校长)

    2、学校要制定推进“双高普九”自检自查迎检方案,倒计时制定好推进表。(责任人:局直中小学、镇场区中心校校长)

    3、对20082009学年度“双高普九”档案进行复查,复查内容:①资料收集是否齐全;②相关数字推算是否准确;③表、册、盒的字迹书写是否规范。对不符合要求的立即整改,然后立卷、装盒、入柜。(责任人:局直中小学、镇场区中心校校长)

4、对理、化、生实验室,体、音、美、农远工程等专用室的档案进行复查。复查内容:①是否建立台帐,帐物是否相符;②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③使用记录、维修记录、课程表等相关资料是否完备,对不符合要求的立即整改。(责任人:局直中小学、镇场区中心校校长)

 5、对照省“验收标准”,对各专用室的器材、设备进行一次集中核查,对缺失部分做好统计并及时上报装备管理中心。(责任人:局直中小学、镇场区中心校校长)

(二)推进阶段(425日至525日)

1、对各学校专用室仪器、设备缺口情况进行统计,分种类列出明细表并做好资金预算。(责任单位:督学室、装备管理中心)

2、筹备召开县“双高普九”工作现场会和工作推进会。(责任单位:督学室)

3、做好20092010学年度“双高普九”档案建档工作,统计好相关数据,收集好相关资料,准备好档案盒、档案皮及相关表册。(责任人:局直中小学、镇场区中心校校长)

4、对各学校20082009学年度“双高普九”档案及各专用室档案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并指导20092010学年度“双高普九”档案建档工作。(责任单位:普九办、装备管理中心)

5、加强环境卫生治理和校园文化建设。①消灭卫生死角;②美化校园环境;③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板报、橱窗的内容要及时更新,国旗、国徵、国歌图板要悬挂在醒目位置,伟人、名人画像悬挂要科学,走廊及各室的条幅、横额及相关的组织表、制度表悬挂要规范,陈旧、破损的要及时更换。(责任人:局直中小学、镇场区中心校校长)

(三)初检阶段(525日至625日)

1、完成20092010学年度“双高普九”档案的建档工作,形成自检自查报告。督学室、普九办深入各学校检查指导建档工作。(责任人:局直中小学、镇场区中心校校长及督学室和普九办相关人员)

2、加强设施建设。(责任单位:计财科、装备管理中心)

3、申请市教育督导室检查验收,并准备好迎接市检的汇报材料及各种佐证材料。(责任单位:督学室、普九办)

(四)整改提高阶段(625日至725日)

1、根据市检查组的反馈意见,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要把整改任务落实到人,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列出完成整改任务的时间计划表,做好查缺补漏工作。(责任人:局直中小学、镇场区中心校校长)

2、派工作推进组深入各学校指导整改并对校园环境、校园文化进行检查。确保达到省“验收标准”。(责任单位:督学室、普九办)

3、进一步完善自检自查报告,录制好专题片,做好宣传彩页(含学校简介),整理好校长汇报材料、制定迎检接待方案。(责任人:局直中小学、镇场区中心校校长)

4、切实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年度在校生人数、年班名册人数、双高普九档案表册人数、实际在校生人数要相符一致。经查经看。(责任人:局直中小学、镇场区中心校校长)

(五)迎检阶段(725日至925日)

1、申请省教育督导团对我县“双高普九”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责任单位:督学室)

2、做好迎接省检工作。如迎检氛围的营造,师生礼仪常规的训练,引导员的培训,检查路线的确定等。(责任单位:督学室、局直中小学、镇场区中心校校长)

3、向省市上报各种资料。(责任单位:督学室、普九办)

四、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镇场区中心校、局直各学校要成立“双高普九”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门人员,对照省“验收标准”和任务要求开展推进工作,要做到全面部署,全方位协调,使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按时限的全面展开,教育局各相关部门要以高度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投身到这项工作中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学校要制定出具体的推进和迎检工作方案,校长负总责,具体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同时做好与教育局督学室、普九办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做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上报的资料与各种数据要及时、准确、详实。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学校要切实履行职责,及时召开推进会,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加大宣传力度,为“双高普九”工作有序、高效推进营造浓厚氛围。

4、加大投入,强化保障。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三个增长”,确保资金投入到位。各学校要克服等、靠、要的思想,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内部挖潜,多渠道筹措资金,努力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

5、深化改革、规范管理。各学校要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以“双高普九”为契机,创新教育发展理念,不断推进新课程改革,扎实开展教育科研和校本教研活动,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设备和实验教学设备的作用。提高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率,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6、加强督导、责任追究。教育局将加大对各校“双高普九”工作的检查力度,及时通报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工作拖拉、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对不能完成任务,影响“双高普九”验进程的,追究领导责任。

 

 

 

 

台 安 县 教 育 局

00年四月十五日

编辑:孙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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