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文件
台教创先组办发[2010]3号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关于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办实事解民忧惠民生”活动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场区中心学校、局直各单位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现将《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关于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办实事解民忧惠民生”活动的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台安县教育局创先争优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九月七日
鞍教创先组办发【2010】3号
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关于在创先争优
活动中开展“办实事解民忧惠民生”活动
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机关及直属各单位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现将《全市教育系统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办实事解民忧惠民生”活动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全市教育系统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办实事解民忧惠民生”活动的意见
鞍山市教育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四日
全市教育系统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办实事解民忧惠民生”活动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市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办实事解民忧惠民生”活动的意见精神,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就全市教育系统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办实事解民忧惠民生”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教育系统开展“办实事解民忧惠民生”活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争创一流业绩,促进科学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充分运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服务群众的成功经验,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为群众多办好事实事,解决群众所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拓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联系群众的途径,促进教育的和谐稳定,使创先争优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做出贡献。
教育系统开展“办实事解民忧惠民生”活动,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全员参与。要组织全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全员参与到“办实事解民忧惠民生”活动中来,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服务人民群众的强大合力。
2、坚持经常。要把开展“办实事解民忧惠民生”活动作为党内经常性活动来抓,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坚持为群众办好事实事,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努力探索完善服务人民群众的长效机制。
3、量力而行。基层党组织要结合自身的职责任务,党员要根据自身的能力条件,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扎实做好服务群众工作。
4、形式多样。要尊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首创精神,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大胆探索,勇于实践,进一步丰富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群众的具体途径和形式,增强服务群众的效果。
5、注重实效。要坚持党员受教育、群众得实惠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多办看得见、摸得着的好事实事,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努力在解决群众困难、促进社会和谐上下功夫,真正见到成效。
二、主要形式
教育系统开展“办实事解民忧惠民生”活动,要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实际出发,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1、结对帮扶。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采取“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等方式,与困难群众和困难学生、学困学生结成帮扶对子,帮助困难群众和困难学生解决生活上的问题,帮助学困学生解决学习上的问题。
2、志愿者服务。基层党组织要建立党员志愿者、党员义工队伍,组织党员利用节假日和“八小时以外”,深入群众,广泛开展义务为学生补课等各种形式的公益行动,提供便民、利民服务。
3、慈善行动。组织党员积极参加社会慈善行动,为受灾群众、困难群体捐款捐物,学校可通过建立扶贫超市等形式,开展救助活动。
4、履行职责。基层党组织要把“办实事解民忧惠民生”活动同党员履行岗位职责结合起来,并作为党员“双评”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党员的特长和自身条件,明确岗位职责,在带领群众维护学校和谐稳定,调节矛盾纠纷,承担教育教学任务等工作中发挥党员作用。
5、惠民行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结合自身实际,定期组织开展“三下乡”活动、农村教师培训活动、城乡“手拉手”共建活动、教育扶贫等活动。
6、献计献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为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献计献策,可采取实地考察调研,撰写调研报告等形式向上一级党组织反映群众急需解决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在坚持上述形式的同时,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要结合自身的职能和特点,积极探索,进一步拓展服务群众的途径、丰富服务群众的内容,深化“办实事解民忧惠民生”活动。
三、实施步骤
教育系统开展“办实事解民忧惠民生”活动,要重点把握6个环节,精心组织实施,扎实稳步推进。
1、提出方案。由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根据自身情况,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提出服务群众的具体打算,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
2、组织审定。对党员提出的方案,由基层党组织进行审定;基层党组织提出的方案,由上级党组织进行审定。
3、公开承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方案经审定后,要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公布,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4、践行承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根据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积极主动地做好服务群众工作,认真践行向群众作出的各种承诺,以实际行动和成效取信于民。
5、领导点评。根据活动进展情况,上级党组织负责人适时对基层党组织和开展“办实事解民忧惠民生”活动情况进行点评,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
6、督促检查。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要加强督促检查,通过实名制管理、定期汇报、全面检查、个别抽取等形式,了解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和实际效果,查找问题,研究对策,抓好落实。
四、加强领导
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办实事解民忧惠民生”活动作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和具体指导,确保“办好事解民忧惠民生”活动健康开展。
1、认真落实责任。教育系统开展“办实事解民忧惠民生”活动,要在鞍山市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指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县(市)区创先争优活动领导(指导)小组统筹协调,由各基层党组织具体实施。要加强具体指导,认真落实责任,把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参加活动情况作为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的重要指标,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活动实效。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活动,发挥表率作用。
2、注重总结经验。要加强调查研究,努力探索创新,不断总结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活动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丰富活动内容,完善活动形式,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
3、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宣传群众对开展活动的评价和反映,为开展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单位要及时将本单位开展“办实事解民忧惠民生”活动的情况报送至鞍山市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