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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风”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

2010年10月19日 09:43:00 来源:台安县教育局 教育信息中心 访问量:14712

台安县教育局文件

 

台教局字[2010]36


关于转发《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四风”

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场区中心学校、中学、局直各单位:

现将《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四风”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贯彻执行。

 

 

 

二○一○年五月七日

 

 

 

 

 

 

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四风”

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系统的行风和软环境建设工作,切实解决影响教育形象的突出问题,鞍山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学校中广泛开展以加强校风建设、教风建设、学风建设和作风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四风”建设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教育工作会议和中共鞍山市教育局委员会一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教育中心工作,以“四风”建设为载体,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教师的从教行为、学生的学习行为和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促进全市教育系统的行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主要内容

    (一)全面加强校风建设,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校风是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和培养目标的集中体现,是培育优良学风、教风的根本保证,它全面地反映出一个学校的精神面貌和办学水平,对广大师生的思想品德、行为表现、工作作风、学习态度等都将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1、要有先进的办学理念。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各项政策和法规,以现代教育理论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先进理念为指导,积极实践,勇于创新。以学校的优良传统为基础,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求发展。善于学习和借鉴各地丰富的办学经验,

为我所用,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建立起赢得社会尊重、让学生家长满意、符合时代精神的良好校风。

    2、要有科学的教育手段。注重开发和整合学校优质教育资源,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充分运用信息化等现代技术手段,转变教师的教学方式,形成各具特色的教育教学模式,有效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通过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实现学生的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发展,促进学校教育质量的提高。积极探索以学业水平测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为主要指标的科学评价体系,不以升学率为教师排队,不以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

    3、要有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以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建立科学的考试与评价制度、科学施教为着眼点,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要进一步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积极推进依法治校,完善校长负’责制和教师代表会议制度,探索学生家长和社会有关人士参与学校管理的途径,建立学校依照政策法规进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主发展的新机制。

    4、要有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指导,以健康、向上、优美、活泼的精神和物质文化为载体,创设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使广大师生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接受先进文化的熏陶和文明风尚的感染,在良好的校园人文和自然环境中陶冶情操,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5、要全面规范办学行为。以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根本宗旨,加强学校教育学程管理,全面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禁学校违反规定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或者摊派费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擅自跨学区招生,不得招收“择校生”、“收费生”。中小学不得举办各类“收费班”,不得设置重点班、快慢(好差)班、实验班、特长班、补习班等。公办高中不得违反“三限”规定招收“择校生”。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责令学生转学、退学或者开除学生;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责令学生退学和开除学生。严禁学校变相强制教师、学生订购教学辅导材料、参考书、进修资料等;学校、教师不得针对学生乱编、乱印、乱发教学辅导资料。

   (二)大力推进教风建设,树立教师良好形象

    教风是教师在长期教育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教育教学的特点、作风和风格,是教师道德品质、文化知识水平、教育理论、技能等素质的综合表现。加强教风建设,对于塑造优良学风及校风,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符合教育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需要的高素质人才的办学目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1、要爱国守法。教师要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鞍山市教育系统二十条禁令》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要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不断加强自身品德修养。坚持以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个人品德去启迪和引领学生。严禁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要敬业奉献。教师要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对工作高度负责,勤勤恳恳,乐于奉献。要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倡导对学困生进行义务补课。严禁对工作敷衍塞责,甚至精力外移。严禁工作时间从事打游戏、炒股票、网聊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要热爱学生。教师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个学生。要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要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严禁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

    4、要教书育人。教师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要注重培养学生良好品德,塑造学生健全人格,启发学生创新精神。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水平,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教师要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参与或组织有偿补课,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5、要为人师表。教师要自觉遵守师德规范,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石平等对待学生家长,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严禁以粗鲁言行对待家长,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严禁教师酒后上课,不得在课堂内使用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不得穿戴与教师职业、身份不相称的服饰。不得指责训斥学生家长。

    6、要严谨治学。教师要树立终身学习理念,自觉更新教育观念,完善知识结构,潜心钻研教育教学业务,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水平。每位教师都有成为教学能手和学科带头人的前进目标。

    (三)扎实开展学风建设,培养全面发展人才

    学风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行为规范和思想道德的集体表现,是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精神风貌。要通过加强学风建设,培养和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全面发展人才。

    1、要自尊自爱,健康文明。学生要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维护国家荣誉和尊严。要团结互助,尊重他人,有团队精神。穿戴要整洁,讲究卫生,举止文明,情趣高雅,心理健康,爱惜名誉,注意安全。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不自卑、不嫉妒、不偏激。

    2、要端正态度,诚实守信。学生要端正学习和考试态度,明确学习目的,虚心好学,有强烈的求知欲,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要自觉遵守考风考纪,考试过程中不违规、不作弊。努力做到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知错就改,不弄虚作假。

    3、要严于律己,勤奋学习。学生要认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作息时间,维护集体声誉和学校良好秩序,爱护校舍和公物。上课要专心听讲,勤于思考,发奋学习,按时完成作业,能够刻苦钻研,完成各项学习任务。要积极参加生产劳动、社会实践和其它各项活动,努力培养公民意识、主人翁意识。

    4、要遵规守纪,勤劳俭朴。学生要遵守国家法律、交通法规,遵守网络道德和各项安全规定,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用设施、文物古迹。不做法律禁止和违背公德的事。不浏览、制作和传播不良信息,不进入营业性网吧。不参加各种名目的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要做到生活节俭,关爱他人,经常与父母交流,不任性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严禁生活上互相攀比、乱花钱。不浪费粮  食和水电等资源。

    5、要勇于实践、开拓创新。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应该注重培养创新思维和实践动手能力。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加各种科研兴趣小组和社团组织,努力转变被动的学习方式,善于探索,勇于实践,不断提高个人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四)狠抓干部作风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学校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是党风政风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  到学风、教风、校风,影响着学校办学水平的提高。保证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就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学  校领导干部队伍。

    1、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学校各级干部要进一步坚定理想信  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大局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意识,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要视发展为己任,视事业为生命,  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带动广大党员和师生员工完成工作任务,  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推动学校各项工作与时俱进。要杜绝安  于现状、因循守旧、不思进取、无所作为的思想。

    2、要注重加强学习。学校各级干部要发扬马克思主义学风,  既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全面把握其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不断  提高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更要坚持向实践学习、向群众  学习,在教育改革的大课堂中经受锻炼、增长才干,不断从群众  的丰富创造中汲取营养、提高本领。要大兴学习和研究之风,做  到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杜绝经验主义、形式主义。

    3、要坚持民主管理。学校各级干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和规定,进一步完善党委会、校长办公会、校务委员会、教代会等制度,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要强化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深入基层、贴近师生,积极为下级和群众排忧解难。要团结协作,相互支持和帮助,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严禁在干部选拔任用、人事安排、晋职评优、招生考试、分班等工作中违反规定,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4、要真抓实干。学校各级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树立正确的

政绩观,运用改革创新的思路,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工

作要在做实做细上下功夫,要在真抓实干、提高工作效率上动脑筋。要加强效能建设,切实解决好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的问题。要树立雷厉风行和令行禁止的作风。对那些不作为,不尽职,作风散慢,纪律松驰的干部,要提出批评,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5、要廉洁自律。学校各级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要努力提高思想道德修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要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明辨是非,克己慎行。不得用公款高消费,用公款游山玩水、出国旅游。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不得借婚丧嫁娶、生病、子女升学、乔迁等名义敛收财物,不得索取、收受家长钱物,不得参加家长组织的宴请。严禁坐收坐支,不得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5月)

 1、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四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调查研究,分层次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增强活动方案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科学性,确保可操作性。

 2、提高认识,迅速启动。各单位领导要切实提高认识,把“四风”建设活动摆到重要位置,要将其作为教育行风建设的重要载体和主要抓手,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各单位要分层次召开本单位“四风”建设活动动员大会,充分调动全体干部师生的积极性,使其自觉投身到“四风”建设活动。确保全员参与,人人在活动之中,个个在受教育之列。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5月一201011月)

1、开展学习和讨论。组织广大师生员工认真学习“四风”建设活动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学习相关政策和文件,记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提高全员对“四风”建设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通过座谈、讨论等形式,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把广大干部、师生的思想统一到“四风”建设活动中来,统一到教育改革发展的大局中来。

2、安排好主题活动。各单位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要精心设计、周密安排,设计出切实可行的多项主题话动。做到“四风”建设一风一主题,一校一特色。充分展示学校风采、教师风采、学生风采和干部风采,极大地改善教育形象。

3、围绕中心抓创新。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中心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开动脑筋,拓宽渠道,创新载体,结合实际开展好本单位的“四风”建设活动。努力做到活动内容方法创新、组织监督形式创新,通过“四风”建设促进我市教育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4、广泛宣传造氛围。各单位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局域网、校园网等网络进行广泛宣传,要利用校刊、校报及板报等形式进行正面引导,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校校活动在监督之下的良好态势,为社会各界关心教育、了解教育、支持教育创造机会、营造氛围。

 5、查找不足促提高。在学习讨论、主题活动开展的基础上,广大干部、教师和学生要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找自身在  “四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运用身边正反面典型事例,开展典型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做到对照案例找不足,比照先进促提高。为整改提高夯实基础。

 (三)总结整谈阶段(201012月至20112月)

 1、自检自查,整改提高。对于“四风”建设活动的开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悉心指导,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及时总结好的做法与经验,加强在各种新闻媒体和网上进行宣传。要善于发现、积极整改各个学校在“四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做好阶段性总结,切实推进活动的有效开展,确保取得预期效果。

 2、监督检查,总结表彰。市教育局将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听取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汇报,督促活动的有序开展。各单位要适时做好“四风”建设活动的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于活动结束前,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对优秀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选树好“四风”一建设综合先进和校风建设、教风建设、学风建设、作风建设单项先进,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

  四、工作要求

  对于“四风”建设活动的开展,各单位一定要坚持“四风”与教育行风建设互为一体,保证“四风”建设互相促进的原则。要充分认识“四风”建设对于规范行风建设内容、创新行风建设载体、活跃行风建设形式、确保行风建设成果的重大意义。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四风”建设是涉及教育全局的综合性工作,也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做到计划落实、组织落实、任务落实。为了加强对这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四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为本单位第一责任人,认真抓好各项活动的落实。

 2、联系实际,注重实效。开展“四风”建设活动要紧密联系地方教育实际,紧密联系本校教师队伍、干部队伍和广大学生的实际,把“四风”建设寓于形式多样的各种活动中,让全校师在  “四风”建设活动中接受教育。要立足实际,注重实效,将活动和学校的各项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和对学校、教师、学生的评先、评优活动结合起来。要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不断创新活动载体,用新颖的活动载体吸引广大师生,提高广大师生参加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他们思想有触动,素养有提升。

 3、各负其责,确保成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学校是活动的具体实施者,要把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富于实效,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切实履行好指导、监督和检查职责,对活动开展情况要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指导;凡是“四风”建设活动涉及的相关处(室)、科(室)要加强指导检查。市教育局将组建“四风”建设活动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深入县(市)区和学校进行督查,并及时将督查情况通报全市,推广经验,宣传先进。

 4、创新机制,常抓不懈。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大胆创新,积极实践,努力探索“四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要将“四风”建设作为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指标,作为教育行风建设的重要载体和主要抓手,作为教育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每年教育系统行风评议时一并进行检查评估。

编辑:孙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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