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关于开展中小学领导听评课评比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中小学领导听评课评比活动的通知

2009年11月12日 11:02:28 来源:台安县教育局 访问量:1404

 

 

 

各镇场区中心学校、中学,局直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教育局学年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检验岗位大练兵活动成果,提高我县中小学领导指导教学的能力,全面提升我县中小学课堂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县教育局决定开展台安县中小学领导听评课评比活动,现将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形式

本次活动分片设点分科进行,具体安排见附件3

二、参加活动人员

各中心学校的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教研员;各中学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导主任;中心小学校长、各村小学校长;局直小学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导主任

三、组织机构

教育局成立听评课评比领导小组,中小学分科设立评比小组。

  长:张印平

副组长:张武之  李伟

中学组

中学文科组:贾玉信 杨桂君 教研员(2名)

中学理科组:马文友 王成英 教研员(2名)

小学组

小学语文组:邢殿宽  孙圣祥  教研员(2名)

小学数学组:付晓虹  张绍博  教研员(2名)

四、活动程序

1、参评领导早8:00到点校签到,确定参评科目,抽签决定评课顺序。签到簿见附件5,各点校负责下载打印。讲解活动要求。

2、按各校的第二节上课时间开展听课活动,文理科同时进行。

3、听完课后,给参评领导15分钟时间整理听课记实笔记,填写300500字的综合评语,做好评课发言准备。

4、分组进行听评课评比活动,依据评价要点当场赋分,评价参考要点见附件1

5、评比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等,无故不参加听评课评比活动的中小学领导为不合格,并通报批评。

6、学科教研员点评中小学领导评课情况。

7、参加听评课的中小学领导,评课结束后互相观摩听课记实、综合评语。

五、具体要求

1、各点校的授课教师应在省、市、县骨干教师、台安名师、优秀教师、学科教学尖子范围中选定。

2、各点校安排两节观摩课,中学文科一节,理科一节,具体科目点校自定。小学语文、数学各一节。观摩课要体现学科与信息技术的整合。授课教师的基本情况通过电子邮件于13日前分别发送到教育局教育科和进修学校中学部电子邮箱(教育科taj****@163.com;进修学校taj****@163.com),同时报送纸质登记表到教育科(2)办公室,授课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6。各授课教师要为听评课评比活动评委准备教案,各点校要提前安排好相关工作。各镇场区中心校、中学,局直中小学将参加活动的领导的基本情况统计表的纸质文档必须于13日前上报到教育局教育科(2)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taj****@163.com,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

3、各校参评领导应统一使用附表2的听课记录,自行下载打印,每位参评领导评完课后,将听课记录、综合评语上交评委组。

4、参评领导的评课时间限制为5--8分钟。

5、各点校准备好2个评课活动室,写好活动地点揭示板。

       6、各学校组织今年新上岗的教师参加听评课活动,活动后自选角度,写一篇学习心得,于1215前由中心学校统一上报到教育局教育科(2),并将电子文档上传到邮箱taj****@163.com

7、各学校要继续加强教育教学的常规管理,在听评课评比活动中,评课小组也要对点校进行期中视导检查。

 

 

 

 

台 安 县 教 育 局

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附件6
附件

 

 

编辑:孙圣祥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搜索框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台安教育网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