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场区中心学校、中学、县直中小学: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县素质教育,丰富我县中小学生课余体育生活,在青少年学生中推广和普及乒乓球运动,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发现和选拔优秀后备人才,经县教育局同意,县青少年素质教育中心决定举办台安县2012年中小学生乒乓球比赛。现将比赛有关事宜发给你们,望各有关单位积极组队,抓紧训练,届时参赛。
附:台安县中小学生乒乓球竞赛规程。 台安县教育局 台安县青少年素质教育中心 二O一二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1 台安县中小学生乒乓球竞赛规程 一、时间: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地点:台安县青少年素质教育中心 三、主办单位:台安县教育局 四、承办单位:台安县青少年素质教育中心 五、竞赛分组与项目: 分组:小学组、初中组。 项目:男女团体赛、个人赛。个人赛采取单淘汰制,胜者参加下一轮比赛,进入决赛的队员,带小组比赛成绩。团体赛采取循环赛,取小组前三名,进入决赛的队,带小组比赛成绩。 六、参赛办法: (一)参赛单位:农村小学以镇场区为单位组队;农村初中、县直中小学以校为单位组队。 (二)报名人数:各代表队限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小学组每组运动员男女各3名,初中组每组运动员男女各3名。 (三)运动员资格: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台安境内中小学在籍学生。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单淘汰赛决出个人名次,采取循环赛决出团体名次。 (二)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中小学组男女单打均取前8名,团体取前4名 (二)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均给予奖励。 九、报名参赛: (一)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5日前各代表队将参赛选手的名单报到县青少年素质教育中心,联系电话:8721212。竞赛分组由各代表队领队抽签确定。 (二)各单位要选派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参赛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十、设仲裁委员会,其职责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一、裁判员:担任比赛的裁判长、裁判员由组委会指派。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县教育局、县青少年素质教育中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