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台安县中小学校暑假工作安排意见
各镇场区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
2010年暑假即将到来,根据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现将2010年暑假工作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学生放假时间:7月16日起至8月30日止,8月9日为到校日,8月31日返校,9月1日正式上课,假期共46天。
教师放假时间:7月23日起至8月 23日止,8月24日正式上班,共32天。8月24日至8月30日,为校本培训和县教师进修学校安排教师集备时间。
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放假时间安排,不得提前或推迟暑假时间。各中小学校要认真总结本学期的工作情况,安排好师生暑假生活,利用假期做好新学期的工作安排。
二、暑假主要工作及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学校要把假期工作做为学校教育工作的有机组织部分,予以高度重视,要组建假期工作领导小组,完善24小时值班值宿制度、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度。要有专人查收网络化办公文件,完善学校网站建设,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制定假期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放假前要召开有关会议,对假期工作进行部署。各学校要将假期工作计划、领导小组名单、值班值宿安排以及联系电话于
2、强化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工作做为假期工作的重要内容。暑假期间各学校要做好假期学校安全、值班值宿和应急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学校领导要带头值班值宿,值班值宿人员不得空岗、漏岗,要做好值班值宿记录和外来人员登记,尤其要做好教学楼、实验室、专用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和巡视工作,防止仪器、设备的丢失、流失与损坏。各单位、各学校在暑假前,要充分利用校园网、班团队会、广播、板报等形式,对师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知识和遵纪守法和各种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师生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学生溺水、食物中毒、火灾、交通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要召开一次班会和学生家长会,通报学校工作和假期安排等有关事项,进行安全教育,学校要向全体家长下发《假期学生安全承诺书》,明确假期的各项安全工作事项。在确保广大师生安全的前提下,暑假前,各学校结合实际集中开展一次预防与应对地震、火灾、洪涝灾害、雷电等专项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工作,提高广大师生遇到突发事件时的紧急避险逃生自救能力。各学校放假前要对校舍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及时做好危房危墙险厕的改造工作,不能及时改造的要设立围栏和警示牌。
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在放假前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矛盾纠纷和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通过排查,全面摸清本镇场区、本单位存在的各类矛盾纠纷的底数,采取措施,确保本单位的稳定和社会稳定。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迟报和漏报。
暑期正值雨季,又是旅游交通旺季,各校要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学生集体外出活动有关事宜的通知》(鞍教发[2006]85号)精神,严禁学校和班级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
3、开展丰富多彩的假期活动,让学生度过轻松愉快的暑假。各学校要向全校学生作好暑假生活动员,指导广大学生主动设计自己的假期生活。鼓励学生有规律地作息,有规律地生活和学习。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中小学生假期教育的办法、措施,鼓励广大中小学教师进行家访,融洽师生、家长的关系。引导家长帮助孩子科学合理地安排好假期的学习、生活等,让孩子的暑假生活过得充实而有意义。有条件的学校,应定期开放校内的艺术、体育场馆、图书阅览室、网络教室等设施。暑假期间县中小学生校外实践活动基地将全面开放,有条件的学校组织师生参加活动。
暑假期间,各中小学要合理安排假期作业,严格控制中小学生每天书面作业的总量。开放性作业(阅读、研究性学习、社区活动)应成为假期作业的重要内容,要根据学生年龄特点,适当布置有意义的德育作业。切实减轻学生的假期作业负担,给学生提供充分的休息时间。
提倡小学高年级以上的中小学生建立暑假合作学习小组,开展合作性的互助活动。暑假期间,各校可以按照社区、家庭住址或学生兴趣,以就近自愿为原则,组建合作学习小组,定期活动(建议每周1-2次)。合作学习小组应制定活动公约,每一次活动有地点、有计划、有主题、有后记,活动情况应在返校日或开学后向班级做汇报。
组织广大师生开展读书、征文活动,通过读好书、写美文,进一步提升教师的职业素养、培养学生的人文情怀。
4、加强师德建设,严禁暑假期间乱办班、乱补课。认真贯彻落实市教育局《鞍山市教育系统二十条禁令》(鞍教发〔2008〕131号)和《关于对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行为的八条处罚规定》(鞍教发[2008]130号)文件精神,严禁利用假期乱补课。暑假期间,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一律不准组织学生在校补课或变相补课,也不能提供场所给其他机构、团体或个人,用于举办在校中小学生参加的各种文化补习班或培训活动。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教师的思想工作,要求教师不要组织学生进行补课,也不到在校中小学生参加的各种补习、培训班任课。教师要充分利用暑假期间有计划地安排好个人休息和业务学习,为新学期开学做好准备。暑假期间,县教育局将集中开展整治乱补课专项活动,对中小学教师组织和参与的大面积补课、有偿补课、讲授新课等乱补课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不定期抽查,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乱补课、乱办班等违规办学行为进行重点检查。
要严格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禁止参与组织或介绍未成年学生非法外出打工,坚决抵制社会上各类针对在校未成年学生的非法招工行为,尤其要警惕和抵制企业、中介机构在假期以社会“实践”、“实习”为名组织在校的中小学生非法打工行为。
5、做好职业学校招生工作。要按照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做好2010年职业高中(中专)招生工作意见》的要求,加强招生工作的领导,加大招生宣传力度,各初中领导教师分片包干,深入社区、深入家庭,做到“面对面”招生宣传,确保顺利完成招生任务。
6、切实做好小升初、以及高中招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鞍山市中小招生工作安排意见》,严格按照“划分学区,就近入学”的原则做好城区小学新生入学、小学升初中工作,县教育局认真调查审核,保证中小学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进行,营造公正和谐的教育环境。
7、扎实推进课程改革,搞好暑期教师培训。各学校要安排一定时间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教基二[2010]3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 规范办学行为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指导意见(试行)》(辽教发[2009]137号)精神,转变教育观念,以基础教育改革为核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省教育厅已组织省内优秀教师录制了1035节义务教育精品课例,上传至辽宁省基础教育与教师教育网和辽宁省基础教育资源网。各学校要做好宣传、师资培训、应用研究等工作。
县进修学校要根据市教育局和教师进修学院的安排,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组织好各级教师的培训工作。制定好培训计划,搞好理论讲座、课例观摩、专家报告等多种形式的培训工作。两所高中要继续做好教师培训、教材培训工作,各学校要做好义务教育精品课例收视及应用研究工作,努力提高广大教师的新课程意识,强化专业课程标准的学习与思考,确保课程改革工作顺利实施。
市、县教育局将在暑假期间组织中小学班主任培训、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学科远程教育培训及教师教育能力培训者培训,各学校要按要求做好组织工作。
各学校要利用假期,结合校本教研,做好《台安教育》的组稿工作,鼓励、号召广大干部、教师按栏目及要求(见第1期)积极撰写稿件。各学校务于8月10前将组到的稿件报送至教育局教育科(2)办公室。
8、全面做好“双高水平”普九工作。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好暑假,安排专职领导具体负责,安排专职教师具体操作,认真组织,搞好“双高水平”普九的软硬件建设。要按照《辽宁省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双高水平”评估标准验收细则》六项三十条要求,完成2008—2009、2009—2010两个学年度“双高普九”档案的归档立卷工作,形成”双高普九“自检自查报告和专题片解说词,收集好录制专题片的相关材料。要强化校园文化环境的创建,室内要有制度文化、人文装饰、楼墙文化,室外要设施完备、整洁干净、树绿花香、景致宜人。要抓好暑期控辍保学工作。暑假期间是农村初中辍学的高发期,各初中要针对暑假期间辍学易发和高发的特点,组织教师开展“千名教师走访万名学生”活动,有针对性的做好有辍学倾向学生的思想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吸引辍学生返回校园。要严格控防、注重过程、求得实效,各初中要在暑假结束后将学校控辍保学情况上报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和教育局教育科。要抓好各专用室的管理,安排专人适时通风,保管好相关物品。
各学校要加强对暑假工作的检查、指导、评比、总结,制定检查评比细则,定期搞好检查。教育局将抽查各学校的暑假工作,并将抽查结果作为各校规范评比的一项重要内容。
各镇场区中心学校、中学、局直各学校务于2010年9月1日前将暑假工作总结报送到教育局教育科。
二〇一〇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