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教育学会函字[2010]9号
辽宁省教育学会关于征集、评选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的通知
各分支机构、各市(区)教育学会、各理事单位、中小学学校、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更好地交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的经验,经研究,省教育学会决定开展优秀科研成果征集与评选活动。请各单位积极做好组织工作,欢迎各中小学学校、幼儿园、个人会员踊跃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省中小学、幼儿园的干部、教师及教科研人员。
二、成果形式与要求
1. 优秀科研成果形式:调查报告、研究报告、学术论文、教育教学案例、教学设计、教学实录、教育教学随笔等。
2. 参评成果一式一份,用A4纸打印,并填报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详见附件1)。
3. 报送方式:参评成果报送所在各市(区)教育学会,经各市(区)学会初审后,统一报送省教育学会秘书处。各市(区)教育学会要将参评成果及参评成果目录(文本目录和电子版目录各一份)一并报送省学会秘书处。
4. 参评成果要求:
(1)观点鲜明,论述严密,数据准确,案例典型,文字通顺,理论联系实际;在解决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问题方面以及教学改革方面有新的思路和观点,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2)教学实录要求教师用摄录机录制自己执教的一节课,制作成光盘,进行参评。要求光盘刻录清晰,能够反映教师教学的过程和学生的学习情况。时间在40分钟以内。
(3)每人最多报送两篇文章,每篇文章字数不应少于2000字。
(4)如因文章有严重抄袭现象而影响评选结果的,责任自负。
5.参评成果报送截止时间:
三、成果评选与要求
1. 省教育学会按照成果类别,组织不同学科专家组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2. 各市(区)教育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各理事单位要广泛发动,深入宣传,提高广大教师的参与率,营造浓厚的征集氛围,引导教师积极反思教育工作,提高参评成果质量。
3. 为保证成果评选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所有参评的科研成果必须是本人作品。若发现抄袭、侵犯他人著作权,将取消其参评权,情节严重者将予以通报批评。
4.调查报告、研究报告、学术论文、教育教学案例、教学设计、教育教学随笔等科研成果收取评审费50元。教学实录收取评审费100元。
联系人:闻爽 联系电话:131****1500 邮箱:assj****@163.com
QQ号码:24695471(加我时请注明单位及姓名)
市教育学会补充说明:
1、各县区必须于
2、各县区上报参评成果的同时填写参评成果目录(成果目录见附件2),申报时要求文本目录和电子目录各一份。参评成果目录的电子版将公布在网上。
3、参评成果调查报告、研究报告、学术论文、教育教学案例、教学设计、教育教学随笔等,要求用A4纸打印,并填报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一式一份,同时将申报成果的电子稿分类由各县区统一发送到:assj****@163.com。(优秀成果申报表见附件1)。电子稿的文件名统一要求为:单位加上作者姓名
4、参评教学实录要求申报教学光盘,视频的格式为.mpg格式,一式两份,填写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光盘上必须要注明:作者的单位、姓名、学科、授课题目。
5、填写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县区公章,本人签字位置必须由本人签名。
6、参评成果报到省教育学会以后如果被省教育学会淘汰不返评审费。
附件1:辽宁省教育学会2011年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
附件2:各县区参评成果汇总表
辽宁省教育学会
鞍山市教育学会
2011.11
县进修学校补充说明 : : 各镇场区中心学校、局直中小学:
1、 各位教师按要求准备材料。
2、 纸制文稿、电子稿及评审费必须在12月6日——12月8日内报送到进修学校科研部。
联系人:李雪 联系电话:4951026
台安县教师进修学校
2011、11
附件1:辽宁省教育学会2011年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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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郑重承诺:所呈交的科研成果本人独立完成,不包括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材料。 本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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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见:(盖章) |
所在县区意见:(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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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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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学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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