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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安县教育局关于“五五”普法规划的实 施 意 见

2010年05月17日 23:05:52 来源:台安县教育局 教育信息中心 访问量:9821

各镇场区中心学校、中学、局直各学校: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精神,按照 五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为适应十一五期间我县教育系统改革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教育领域的普法工作,结合我局教育改革发展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制定教育局 “五五”普法规划,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教育局“五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教育系统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教育局“五五”普法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学校领导及广大教师、学生的教育法律意识和教育法制观念;全面提高广大教师依法行政水平,扎实推进依法治校进程,努力实现由提高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教育管理和学校办学从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主要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使法制宣传教育成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内容和有机组成部分,努力培养具有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合格人才。

二、主要任务

1. 紧紧围绕国家“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公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使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成为自觉行为。

2. 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学习宣传保障和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和学校办学行为的法律知识;学习新的《义务教育法》;学习宣传维护学校、教师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民主管理的法律规定;学习宣传维护未成年学生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法律知识,切实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学生和社会各界依法参与教育事业管理的能力。

3. 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把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培养具备现代法治观念与法律素质的合格公民,作为中小学教育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形成科学、系统的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建立学生法律素质的衡量标准和评价指标,全面提高学校法制教育的地位和水平。

4.坚持普法与推进依法治教的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治校。完善学校依法治理的制度与机制,健全符合法律原则与规定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形成符合法治理念的校园秩序和文化氛围,使学校成为青少年学生参与法治实践、培养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的重要场所。

5.把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高度重视学校的德育工作和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促进教育系统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三、对象和要求

教育局 “五五”普法对象:学校广大教职工和学生,重点做好学校领导干部、教育执法人员、学校校长、教师和青少年学生的普法工作。

教育局 “五五”普法的要求:

1.开展好针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是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核心,培养青少年学生的公民意识,养成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精神风尚。要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与和谐社会的需要,使学生了解、掌握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了解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自觉参与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建立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观念,培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了解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保障人身安全方面的法律规定,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要全面落实法制教育的教材、课程和师资,逐步建立全面、系统的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使法制教育成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要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开展法制教育。

小学阶段应注重法制观念的启蒙教育和养成教育,使小学生初步了解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中学阶段主要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教育,逐步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权利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观念。

要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教师的法制宣传教育,在教师提高培训、进修或继续教育等培训中,要将法制教育列为必修课或者考核内容,围绕教师工作与生活的实际,组织教师系统学习、掌握基本的法律原则和各种必要的法律规范,以及教育专业法律知识,提高教师指导学生学习法律、培养学生法治观念的意识和水平。

四、工作方法

1.结合实际,狠抓落实。中小学要紧密结合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际,根据学校管理的实际要求和阶段性的工作重点,以及普法对象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普法工作,既要兼顾全面,又要突出重点。同时,采取切实措施,落实各项制度,防止形式主义,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2.抓好典型,分类指导。要注意调查研究,培养典型,不断总结经验,及时宣传当地开展法制教育和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经验和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各类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要根据不同教育对象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目标、提出要求,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适应形势的变化和发展。进一步探索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

3.形式多样,广泛宣传。各校要结合教育工作的特点,在中小学思想政治和思想品德课程中,安排相应的普法教育内容,通过课堂教学、课外教育、社会实践以及举办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生动活泼、切实有效地搞好教育局党委“五五”普法工作。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的法制专栏、专题节目和法制系列讲座等,大力宣传教育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报道教育系统“五五”普法的典型经验及依法治教的进展情况,推动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要按照国家“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在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组织开展多种途径、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

五、工作步骤与安排

教育局党委“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各校根据本规划的要求,结合当实际,做好组织、宣传、发动等工作。

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至2010年,各校要根据规划的要求,制定各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阶段性目标,并认真组织实施。

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教育局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各支部“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做好查漏补缺和总结验收工作。

六、组织领导与保障

1.各校要把教育局 “五五”普法工作作为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加强领导,抓好落实。

2.要进一步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各单位要成立由学校书记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教育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

3.要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各校要明确负责法制宣传教育的机构、职责与任务,实行目标管理,做到有部署、有检查。要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质量保证体系,搞好网络、阵地建设,培养一支过硬的法制宣传教育师资队伍,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台安县教育局

20062

编辑:孙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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