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从台安县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县正式开展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这意味着中小学教师今后可以评正高级职称了。
根据《台安县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将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设置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分别对应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中小学教师此前评定职称的最高级别为“副高级”,改革后可以评“正高级”,中小学教师队伍将涌现出更多的高层次人才。
新的评价标准将注重师德素养、教学工作业绩、教育教学方法和一线实践经历,改变过重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对现在已经评聘了教师职称(职务)的人员,按照《台安县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及改革试点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过渡办法》,直接过渡到统一后的职称(职务)体系中去,统一办理过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