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辽教发[2021]15号)文件精神,县教育局印发了《关于成立台安县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台教局[2021]6号)文件,经研究,教育局决定成立台安县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人员
组 长:张振全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赵所库 副局长
张 超 副局长
李大顺 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孙 健 副局长
邹红钰 督学室主任
成 员:杨 蕾 安全管理科科长
张洪生 党务办主任
卢明哲 办公室主任
尤晓龙 人事科科长
陈晓光 计财科科长
孙圣祥 教育科负责人
王婷婷 学前教育科负责人
各镇街道中心学校校长
局直各学校(单位)校长(主任)
校园欺凌监督举报电话:0412-4822322。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统筹、指导、协调教育系统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推进全县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
领导小组组长是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分管安全工作的局领导负责抓好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全面工作并负相应责任。
分管其他方面工作的局领导,做好督学责任区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
台安县教育局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