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教育局文件
台教局字[2009]79号
关于转发鞍山市教育局转发《辽宁省教育厅转发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第三次预警通知》、《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学校秋季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的紧急通知》、鞍山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现阶段学校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镇场区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中心幼儿园:
现将关于转发鞍山市教育局转发《辽宁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第三次预警通知》、《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学校秋季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的紧急通知》、鞍山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现阶段学校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各学校按照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九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