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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支教工作的安排意见

2011年07月19日 09:49:30 来源:鞍山市台安县教育局 教育信息中心 访问量:1565

 

各相关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教育的均衡发展,实现优秀教育资源共享,切实解决农村偏远地区教师缺编问题,从而提高我县城乡教师队伍优化配置,现就2011年县城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安排如下:

一、  支教人数

县城中小学共下派13人下乡支教。

二、支教时间:

20119月至20138月。

三、支教人员名额分配

实验小学:3人。

逸夫小学:2人。

第三小学:2人。

回族小学:1人。

聋哑学校:2人。

第一中学:1人。

第二中学:1人。

第三中学:1人。

四、学科要求

1、班主任。

2、英语教师2人。

3、音乐教师2人。

4、中学物理1人。

五、其他要求

1、年龄男50、女45周岁以下;

2、能胜任班主任工作;

3、服从安排,作风正派,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六、支教人员待遇

支教两年期间有一个学期考核优秀可不受原单位晋级指标限制申报上一级职称。其他待遇按台教局字【201058号文件执行。

七、报名办法:

有意支教的教师到本校校长处报名或携带本人身份证于725日前直接到教育局人事科报名。

有选派任务的县直学校要把支教工作当做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落实,不得以任何借口不派或少派支教人员,派出人员必须是学校一线教师,不得派出行政、教辅等人员。受援校要加强对支教人员的管理,签到、考勤与本校教师相同,与本校教师同一作息时间,支教人员病事必须向人事科请假。严格按照实际情况填写支教人员考核纪实表,考核优秀占受援校指标。

 

 

 

 

 

      台 安 县 教 育 局

       0一一年七月四日

编辑:孙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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