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教育局文件
台教局字【2009】104号
关于对《2009年度台安县规范办学行为加强行风建设工作目标责任状》检查的通知
各镇场区中心学校、中学、局直各学校:
根据年初县教育局与各学校签订的《2009年度台安县规范办学行为加强行风建设工作目标责任状》的要求,县教育局决定对2009年度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治理中小学乱收费、乱补课责任目标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检查评估的组织机构
为使检查评估工作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确保检查过程的客观、公正、公平和检查结果的真实、全面,教育局决定成立2009年度台安县规范办学行为加强行风建设工作检查评估小组,统一检查。
检查评估小组组长:张印平 李永海
副组长:郭继昌
成员:张程 东丹 邰闯
二、检查评比的具体办法
采取“听、看、查、测、评”的办法进行评比:
1、听取校长对《责任状》完成情况的汇报,查阅有关资料,量化考核评比,深入基层学校进行检查。
2、每个镇场必查中学、中心小学,抽查一所村小,四城区检查中心小学和抽查一所村小。被检查学校除听取校长简要汇报外,主要查看相关资料,同时请一些学生及家长座谈,对教师的师德、师风通过打分的形式进行民主测评。
3、本次检查内容主要依据《责任状》的完成情况赋分,进行综合评定,教育局汇总后全县进行排名。
三、检查评估的时间安排
从11月2日开始进行检查评估,具体检查时间见附件。
二00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1:考核评比细则
附件2:行风检查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