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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安县“双高普九”工作实施方案

2010年09月17日 08:05:06 来源:台安县教育局 教育信息中心 访问量:10732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普九”评估验收指标要求的通知》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夯实责任,掀起“双高普九”攻坚热潮,确保顺利达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教育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创建人民满意教育,实现广大人民群众期盼子女成才愿望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教育强县和人人技能工程,切实把实施“双高普九”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动我县义务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增强县域经济发展后劲,为建设生态文明、富裕和谐的绿色台安、温馨家园提供坚强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按照省政府评估验收标准要求,我县“双高普九”主要目标任务是:改善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条件,加强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重视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职业教育,全面提升教育教学管理水平,积极稳妥推进素质教育进程,不断提高“两基”普及程度,推动我县基础教育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我县教育的跨越式发展。具体任务:
  (一)“普及”程度
  1、建立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依法保障学龄人口按时入学。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达100%,初中人口毛入学率达99%,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5%以上,学前一年幼儿入园(班)率县城达95%以上,农村达85%以上,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班)率县城达85%以上,农村达75%以上,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适龄人口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分别达到99%以上,农民工子女、低保居民子女、留守儿童、女童入学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2、切实抓好“控辍保学”工作。建立控辍保学机制,落实政府、教育双线责任。小学无辍学,初中在校生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      (二)教育经费
  1、加大财政投入,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其中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达省定标准以上。
  2、教育费附加按“三税”总额的4%征收,及时全额用于中小学教育。
  3、县财政按规定的比例拨付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在教育事业费中单列预算。
  4、乡镇积极筹措教育经费,用于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
  (三)办学条件
  1、合理规划、调整学校布局。按照《台安县中小学布局调整实施意见》,形成以高中、初中、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为主要形式的办学模式,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达到资源共享、规模办学、方便就学、群众满意、提高效益的目标。扩大城乡办学规模,满足人民教育需要。
  2、全县中小学办学条件逐步达到均衡发展,完全消除初中薄弱学校和小学校舍设备不达标的学校。学生生均校舍面积10平方米以上,学校土地使用证和校舍房产证齐全。
  3、基本消除大班额,小班化教学人数:小学人数30/班,中学40/班。确保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4、各中学、中心小学的实验教学仪器要达到部颁标准,体、卫、艺、劳技等常规教学器材和设施分别达到部颁规定的配备标准;图书馆()设施、图书资料达部颁标准,中学生均图书超过40册,小学生均图书超过30册。
  5、实施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现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的全面覆盖,改善现代教育技术装备条件,建成县教育门户网站和各学校校园网,中小学计算机机生比达1:10以上,教师人手1台办公计算机或学校有一个以上微机备课室。中学多媒体教室占班级总数比例的25%以上,小学多媒体教室占班级总数比例的15%以上。
  (四)教师队伍
  1、结合布局调整意见,达到资源共享、均衡发展的要求,使师生比趋于合理,小学教职工与学生的比例为小于1:16,大于1:21、中学教职工与学生的比例为小于1:14,大于1:16。学科基本配套,乡镇中小学音、体、美、英语等学科必须配有专任教师。
  2、全面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制度,严把教师队伍的入口关,建立科学、合理的人员流动机制,不断拓宽用人渠道。
  3、建立健全教师继续教育制度,不断完善教师知识结构,有20%以上的小学、初中专任教师接受省、市、县三级骨干教师培训,骨干教师城乡分布基本均衡;城乡教师中级以上职称比例的差距逐步缩小。抓好教师的学历提高培训,小学专任教师中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达80%以上,初中专任教师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达70%以上。小学、初中专任教师拥有信息技术省级计数机合格证达到100%
  4、积极推行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建立校长、教师城乡定期流动制度,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城镇教师支教活动,教育局每年要选派责任性强、业务能力好的校长、教师到农村支教。
  (五)管理质量
  1、教育行政部门要深入调查,制定完整的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促进城乡之间、校际之间教育质量均衡发展,使优质教育资源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
  2、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依法治教,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营造良好教育教学氛围;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社区)“三结合”的教育网络,保证学校不发生违法违纪和安全责任事故;各乡镇及公安、司法等部门要抓好学校周边环境整治,维护学校教学秩序,保障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
  3、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在三年内完成一轮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课程改革和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及体育艺术等方面工作。
  4、建立健全学校教学管理制度,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要求,认真执行省颁课程计划,开齐开足义务教育课程,完成《课标》规定的教学任务。积极参加市县统一组织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学科成绩及格率均达90%以上。小学按时毕业率达100%,初中按时毕业率达100%以上。
  (六)素质教育
  1、县委、县政府承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职责,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中小学素质教育的机制。
  2、完善德育工作机制,建立德育基地,团队部建设规范,创新德育形式,落实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德育责任。确保中小学生无犯罪现象发生。
  3、建立素质教育监测和督导评估制度,评估结果为表彰奖励和年度工作以及校长、教师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据,积极开展创建实施素质教育优秀学校活动,创建实施素质教育优秀学校省级2所、市级3所、县级6所。
  三、任务分工
  为了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双高普九”的目标任务,划清职责,夯实责任,根据单位、部门工作职能与“双高普九”达标内容,由县教育局牵头,根据业务需要,在县城建、财政、广电等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成立五个工作组,其具体工作任务分配如下:
  (一)校建规划组。主要任务是:制定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实施学校新建、扩建、维修项目工程;规划、督查校园文化建设和美化、绿化工作。
  (二)设备配备组。主要任务是:按要求配备中小学教学仪器、器材、图书、报刊、实验台、柜、架、桌凳、语音设备、计算机等设施;学校内部设施及各种数据的统计、汇总、造册、登记等工作。
  (三)材料档案组。主要任务是:负责完成各种表册填写;协助乡镇学校完成档案建设;填写省、市考核登记表;起草打印各类材料、报告;审定各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汇编各种材料表册。
  (四)宣传组。主要任务是:负责“双高普九”影像、图片、文字信息资料采集工作、印发“双高普九”迎验自查的宣传资料;制作专题展版;指导乡镇、学校的宣传工作。
  (五)财务工作组。主要任务是:负责落实“三个增长”、“教育费附加”、“生均公用经费”等各项教育经费投入,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所需经费,确保中、省、市资金、县级配套资金及时拨付到位;筹措资金,为校建维修及内部设施提供资金保障;填写“双高普九”有关经费投入表册。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1、认真组织学习“双高普九”的有关要求,宣传其目的和意义。对照《辽宁省“双高普九”县(区)评估验收标准》要求,各实施小组要确立“双高普九”目标任务,并制定详细工作实施计划,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要统筹规划,加强“双高普九”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为县委、政府实施“双高普九”提供决策,当好参谋,做好“双高普九”指导和服务工作。
  2、对照《辽宁省“双高普九”县(区)评估验收标准》对各校进行摸底调查,并对结果进行反馈。
  3、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对中小学进行素质教育督导评估。
  (二)实施阶段
  根据“双高普九”工作的目标任务,这一阶段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履行好各自的职责:
  1、县政府办负责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促进“双高普九”工作有序开展。
  2、县财政局要及时追补教育经费,保证“三个增长”的落实,并安排一定比例的教师继续教育专项经费。
  3、县人事局和县编办要按照省定标准,从我县教育发展的需要出发,对教师编制安排情况进行科学合理测算;在教师编制、职称评定等方面对农村和边远地区给予政策倾斜。
  4、县公安局要认真编制全县024周岁本地、外地居民户口花名册;积极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保证学校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
  5、各乡(镇)要做好本辖区024周岁人口文化户口登记造册工作;优先划拨学校建设用地;积极筹措资金,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做好适龄人口“控辍保学”工作;收集、整理“双高普九”档案资料工作。
  6、县国土、经发、城建等部门要做好学校基本建设和布局调整土地征用、规划工作。
  7、县统计局要做好全县适龄人口和文盲人口统计工作。
  8、县卫生局要做好“三类残疾儿童”检测工作;指导、监督各级各类学校做好卫生保健工作和后勤服务工作。
  9、县残联要做好024周岁残疾人口登记造册工作。
  10、县宣传、广电等部门单位要做好宣传工作。
  11、县教育局要制定和具体组织实施“双高普九”发展规划;管理和培养培训校长、教师,管理和指导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做好有关数据填报、汇总、档案资料整理等工作。
  12、各中小学要对照评估标准,加强软、硬件建设,确保各项指标全面达标。
  (三)初验指导阶段
   
市政府初验后,邀请省教育督导团进行验收前指导,进一步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确保顺利通过省政府验收。
  (四)整改阶段
   
各级各部门针对省、市验收前指导检查提出的问题和整改建议,及时进行整改,并形成书面材料向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反馈,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对整改情况再次进行核查。
  (五)省政府验收阶段
   
各级各部门保质保量地完成评估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确保各项指标达标,全力以赴迎接省政府验收,务必一次性通过验收。
  (六)总结提高阶段
根据省验收检查组提出的问题和整改建议,继续深入整改,总结经验,全面提升我县义务教育整体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县长为组长,主管副县长为副组长,政府办、教育局、财政局、公安局、经济发展局、城建局、审计局、人劳局、编办、国土局、统计局、卫生局、广电局等部门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台安县实施“双高普九”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教育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办公室下设五个工作组,具体负责“双高普九”普及程度、师资水平、办学条件、教育经费、教学质量、素质教育等六项指标工作。各工作组要在“双高普九”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定期汇报、深入基层现场办公和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包学校和乡干部保入学率、学校保巩固率、教师保完成率的“两包三保”负责制。把“双高普九”工作列为部门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和干部履职考核的主要内容,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工作敷衍了事的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二)加强宣传工作。宣传部门要会同各乡镇、教育、司法等部门单位,采取出动宣传车、制作电视节目、办简报、挂横幅、刷写标语等多种方式,大张旗鼓的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以及“双高普九”的意义,形成强大的宣传氛围。教育督导室要密切联系省、市领导,积极组织“双高普九”工作培训会,对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工作者分期分批进行培训,让广大干部明白“双高普九”要干什么,怎么干,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建立督查机制。为切实加强“双高普九”验收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县上成立“双高普九”实施工作督查机构,督导室主任为组长,督导室、教研室、招生办、勤俭办、工农办、信息网络中心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对“双高普九”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每半月一检查、一月一小结;督查各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级各类学校“双高普九”工作的实施情况;协调解决工作进展中遇到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保障我县“双高普九”工作顺利实施。
  (四)建立教育局、教育事业单位负责人包乡联校机制,责任捆绑,包干到人。把实施“双高普九”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积极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科教强县”战略,提高教育整体发展水平、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要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广泛而全面的动员和部署,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力度到位”。
  (五)各部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各相关部门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要进一步明确本部门在“双高普九”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做到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为顺利达到预定目标提供有效保障。此外,各部门要将“双高普九”工作作为本年度主要工作来抓,凡涉及“双高普九”的各项工作应做到优先考虑,优先安排、优质服务。
  (六)加强指导,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明确“双高普九”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落实其“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各职能部门要建立专项负责制度,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加大工作指导与督查力度,建立月例会制,保证工作的有序开展。对进展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县政府汇报和反馈,切实解决实施中遇到的新矛盾、新问题,确保我县“双高普九”工作顺利通过省级验收。

 

编辑:孙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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