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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卫生厅:七类流感症状需当心

2009年11月16日 19:02:22 来源:台安县教育局 访问量:10107

     辽宁省卫生厅向广大群众发出《防控甲感重症识别告知书》,下列人群如出现流感样症状后,易发展为重症病例,应当给予高度重视,尽早去医院诊治:

1.妊娠期妇女;2.伴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高血压除外)、肾病、肝病、血液系统疾病、神经系统及神经肌肉疾病、代谢及内分泌系统疾病、免疫功能抑制等免疫功能低下者、19岁以下长期服用阿司匹林者;3.肥胖者;4.年龄在5岁以下的儿童(年龄在2岁以下的婴幼儿更易发生严重并发症);5.年龄在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如果出现流感样症状后,发生以下情况之一为重症病例,应当引起高度重视,需住院治疗:1.持续高热3天以上;2.剧烈咳嗽,咳脓痰、血痰,或胸痛;3.呼吸频率快,呼吸困难,口唇青紫;4.反应迟钝、嗜睡、躁动、惊厥等;5.严重呕吐、腹泻,出现脱水表现;6.医学检查有肺炎征象;7.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 

    同时,辽宁省卫生厅提醒市民,预防甲型H1N1流感,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少摸脸、健身体。
   

甲感与一般感冒的区别

甲感的特点3-6小时内会急速发高烧(37.8度以上),且会急速的全身性肌肉酸痛;约80%以上会有严重的头痛;无流鼻涕但有咳嗽及喉咙痛;几乎没有打喷嚏(较不常见);37.8度以上的高烧会持续3-4天;严重的全身性肌肉酸痛、关节疼痛;大多数的人会有发烧恶寒;持续会有严重的疲劳感与虚弱;扁桃腺不会肿;会有严重的胸部压迫感。

一般感冒的特点逐渐发烧及全身性肌肉酸痛;轻微的头痛;流鼻涕及咳嗽;打喷嚏;偶会发高烧;轻微的全身性肌肉酸痛、关节疼痛;偶会有恶寒;轻微的疲劳感;扁桃腺会肿;无胸部压迫感。

 

编辑:孙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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