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教育局文件
台教局字[2010]73号
关于开展台安县中小学“迎国庆、话发展
促和谐、展风采”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镇场区中心学校、中学,局直各学校:
在国庆节即将来临之际,为了活跃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学校艺术教育活动开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建国61周年,教育局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庆国庆、话发展、促和谐、展风采”书法绘画、手工艺、红歌演唱比赛等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指导思想
以庆国庆为主题,展台安教育风采,抒爱国爱教之情。各项活动要充分展示我县近年来教育快速发展取得的辉煌业绩,特别是在迎接省“双高普九”验收这一中心工作中,我县教育形成的又好又快健康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活动要从不同侧面反映我县广大师生积极进取、健康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
二、活动时间地点:
1、书法绘画、手工艺制作比赛于9月30日上午8点整,在台安县青少年素质教育中心举行。
2、合唱比赛于10月10日上午8点整在台安县青少年素质教育中心举办。
三、各项活动的具体要求
1、书法绘画比赛:要求学生现场创作作品。书法比赛为软笔书法,字数不少于8个字,字体不限,纸张规格为40cmX80cm。书法比赛时间为45分钟;绘画比赛画种不限,纸张规格不小于40cmX80cm,比赛时间为60分钟。比赛分初中组、小学组,分别评出一等奖二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四名。
2、手工艺制作比赛:要求参赛选手现场制作作品,作品类别不限,制作时间为45分钟。比赛分初中组、小学组,分别评出一等奖二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四名。
3、合唱比赛:要求组成60人合唱队,演唱三首爱国主义歌曲。农村以镇场区为单位开展比赛,比赛实况摄录、刻成DVD光盘上报;县城学校以校为单位参加比赛。要求服装整齐,演唱娴熟,音色优美,表现力强。比赛分初中组、小学组,分别评出优秀演唱奖五名,优秀组织奖五名。
四、工作要求:
各校要认真做好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按要求积极参与活动。基层学校要保证活动面广,参与学生多,实效性强。参加县里比赛时要由主要领导带队,确保学生安全,保证活动顺利开展。
附:书法绘画比赛、手工艺制作比赛名额分配表
台 安 县 教 育 局
二0一0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关于开展台安县中小学迎国庆 话发展 促和谐 展风采系列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