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部署,县、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即将开始。为了严明换届纪律,匡正换届风气,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我县县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有序进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特作出如下纪律规定:
1、严禁通过拉关系、走后门等手段跑官要官;
2、严禁以任何方式行贿买官、受贿卖官;
3、严禁以打电话、发短信、送钱物等手段拉票贿选;
4、严禁组织或参加以拉票为目的的聚会、宴请等各种拉帮结派的小团体活动;
5、严禁利用威胁欺骗,造谣中伤,诬告诽谤等手段,妨碍和侵犯党员或代表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6、严禁封官许愿、突击提拔和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
7、严禁泄露组织机密、在选拔任用干部中跑风漏气,干扰换届选举工作;
8、严禁采取授意、暗示等方式推荐干部和代表候选人,不得把个人意志变通为组织意图。
9、严禁以任何借口滥发财物和突击花钱;
10、严禁拒不服从组织安排或擅离职守,影响正常工作秩序。
各级领导干部要讲党性、顾大局,严格遵守换届纪律,正确对待组织安排,正确对待群众选择,正确对待个人进退去留,以平和的心态参加换届选举工作。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要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和造成的影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资格、停职免职、调离岗位及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举报电话:县 纪 委:4890595
县委组织部:4890615
中共台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台安县委组织部
附:关于严肃县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