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教局字[2015]32号
各镇场街道中心学校、各初中:
为做好我县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确保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鞍山市招考委《关于印发鞍山市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规定》([2015]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台安县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规定》。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台安县教育局
二○一五年五月十四日
抄报: 市招考委、市教育局、 县委办、 县人大办、 县政府办 、
县政协办、梁小鹰副县长
抄送: 县新闻中心
台安县2015年初中毕业
升学考试报名工作规定
为做好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确保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鞍山市招考委《关于印发鞍山市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规定》([2015]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台安县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一、报名
按照鞍山市招考委发[2015]7号文件精神,今年我县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工作实行先报名后报志愿的办法。
(一)报名条件
具有台安县正式户口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历(力)以上文化程度的考生均可报名。本人户口在外县(市)、区的考生须具有县“务工证明”和县城“居住证”且学籍在县内的方可报名。应届初中毕业生之外的各类学校在校生不允许报考。初二考生的学籍、户籍按初三考生的标准执行。
(二)报名办法
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在学籍(或原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往届生不计算为毕业学校的报名人数,同等学历(力)以上文化程度考生持毕业证(或证明)和《户口本》到县招考办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名日期
初三、初二报名工作同时进行,5月15日——5月17日校内组织报名、审核、公示、录入信息,5月18日——5月19日以学校为单位到县招考办报名,5月20——21日为统一照相时间。
(四)报名要求
(1)考生必须持《户口本》及相关材料、证件报名。
(2)考生如实填写报考所需的各种表格。
(3)农村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不交纳报名考试费,其他考生报名时交纳报名考试费45元/生。
(4)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内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5)外地回流生和因病及其他原因未能参加2014年地理、生物考试的初三毕业生可参加本年度的地理与生物考试。
(五)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由考生所在学校和县教育局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其报考和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1)考生学籍审查
考生的学籍审查由考生所在学校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教育科进行再次审核认定。
(2)考生户籍审查
考生的户籍审查由考生所在学校进行初审,初审后将户口本报县招考办进行身份审核认定,认定结果由县招考办留存备查。
二、志愿填报工作在六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和相关规定另行通知。
二○一五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