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和《辽宁省学前教育条例》精神,按照《辽宁省幼儿园办园标准(试行)》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四星级幼儿园动态管理,规范办园行为,促进和保障其持续提升办园水平,切实起到示范、辐射、引领作用,推动全县学前教育科学规范发展,做好迎接市专家组到台安县对四星级以上幼儿园进行评估定级的准备,5月22日--25日,台安县教育局学前教育科组成评估组,对全县四星级以上幼儿园以及新申报的四星级幼儿园进行复审,并对评估定级工作进行指导。
评估组深入到台安县中心幼儿园、高力房镇中心幼儿园、金山迪亚溪谷幼儿园、起点幼儿园,按照《评估标准》,围绕复审重点,通过召开全体教师和家长代表专题会议、听取园长汇报、观察一日生活活动、查阅资料、教师家长幼儿座谈等方式,对每所幼儿园进行为期一天的评估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