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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报名通知

2011年12月30日 10:15:11 来源:鞍山市台安县教育局 教育信息中心 访问量:5192

   

一、报名条件

    凡非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含在籍生)均可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其中,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须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考生须于201215-13日到市招考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考生报名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有关学业证明。报名时须留存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或学业证明原件,缴纳报名考试费。考生须按要求准确全面的填报本人相关信息。其中,持一代身份证者需进行头像拍摄。持二代身份证者不再摄取头像,只进行身份证扫描。

    三、报名地点

    1、四城区考生到鞍山市招考办报名。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60号(鞍山市老卫校院内科技馆一楼西侧)

    2、海城市、台安县、山由岩县的考生到所在县(市)招考办报名

    3、鞍山师院在校学生可在2012216218到学校报名。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为: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中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小学)

    考试时间为2012317

    上午:900-11: 00教育学(中学)、教育学(小学)

下午:1300-15: 00教育心理学(中学)、教育心理学(小学)

报考中学(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须考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中学);报考小学(含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须考教育学( 小学)、教育心理学(小学)

    五、成绩查询及合格证书领取

    考试结束1个月后,考生可到报名点查询考试成绩,并领取考试合格证。

考试合格证有效期三年。

六、报名考试费按38元/科·人标准收取。

 

 

                                鞍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1年12月23

附: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报名通知

编辑:孙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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