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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安县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4年09月17日 09:16:41 访问量:37844


  

根据国家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要求,2014年台安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仍采用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对具体工作要求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证的条件及要求

  1.教师资格认定学历要求: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教师资格的申请任教学科要与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相符或相近。

  2、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3、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补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并考试合格。

  4、非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同时应具有20周以上教育教学实践。

  5、身体条件: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特殊要求进行体检。

  二、工作流程

  先网上报名,然后进行现场确认材料的方式进行

  1.申请人网上报名。

  ①教师资格认定报名,请先到鞍山市教育局网站(****)上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点击)后,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请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4917零时至1072359

  ②申请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请与台安县教育局人事科进行咨询,咨询电话如下:

  台安县教育局:****

  2. 现场确认安排。网上报名的考生,在规定期限内请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为1015-10月23(早800-1100,下午1330-1600

  (2)现场确认地点:

★申请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请到台安县教育局人事科(2)进行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材料如下:(下载的表格及复印件均用A4纸,并按下列顺序排列)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中国教师资格网,网络报名成功后方可下载);

   ②《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网络报名成功后方可下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书(限非师范类考生)原件及复印件;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⑦非全日制师范类毕业人员完成教育教学实践的证明材料,即《教育教学实践评价手册》。(点击);

⑧与网上申报同版的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格式:114像素×156像素.JPG

3.现场确认合格者,到指定体检地点进行体检。

41030在台安县教育局网站公布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范围、时间及测试地点。

   51210日后在台安县教育局网站公布结果。

 

台 安 县 教 育 局

0一四年九月十六日

编辑:孙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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