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23年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部署,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现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
一、调查时间、内容及方式
调查时间
2023年9月7日0时至9月13日24时
调查内容
围绕2023年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
调查方式
采用“互联网+调查”的方式,面向社会开展满意度调查。
二、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调查对象
涉及4类人群:学生、教师、校级干部、社会人士(含家长)。
问卷类型
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
三、参与方式
调查对象通过扫描下方调查问卷二维码,选择填答人所在的城市、区县和各自身份(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教师、校级干部、社会人士),选择相应问卷填答。填答人提交问卷,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问卷结果内容保密。
调查问卷二维码
台安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