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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安县教育局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

2010年08月29日 09:14:38 来源:台安县教育局 教育信息中心 访问量:8143

 

为规范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推进依法行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对下列政务信息,本机关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

(一)本县教育发展规划及有关重大决策的情况;

(二)本机关发布的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措施;

(三)本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及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职责、联系方式

(四)选任干部和招聘教师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方式、减免政策及其依据;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对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应当在台安教育网上进行公开,同时可以根据需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取信息的形式予以公开。

                              台安县教育局

 

 

编辑:孙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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