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鞍山市教育局转发辽宁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印发<切实保证中小学生
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
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场区中心学校、中学、局直各学校:
现将鞍山市教育局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印发<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的通知》(鞍教发[2011]99号)转发给你们。
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制定具体方案,马上组织实施,确保落到实处。教育局将适时开展“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专项检查。《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实施方案》务于9月28日前报送到教育局教育科(2)办公室。
附:关于转发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的通知